加纳政府因非法终止合同被判支付1.7亿美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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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于伦敦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 board要求加纳向加纳供电公司(GPGC)支付约1.7亿美元,以补偿该公司因单方面被终止合同而产生的损失。
据悉,在加纳出现电供应短缺的情况下,双方签署了一项紧急购电协议,要求加纳供电公司(GPGC)从意大利引进两家燃气轮机发电厂,本应为加纳提供四年的持续电力供应。
然而,合同签订两年后,新当选的政府对该合同可能导致的能源供应“大幅过剩”表示担忧。新当选的加纳政府计划终止该协议,称该公司未能履行其责任。
加纳供电公司(GPGC)向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提出索赔,要求加纳政府为非法终止合同支付超过1.34亿美元。而加纳政府在反诉中声称,该公司欠其一笔提前解约费,并要求对违约行为支付额外损害赔偿。
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发现,早前一个政府审查委员会决定了协议的命运,一旦协议终止,加纳可以通过终止合同节省一大笔钱。委员会同意索赔人的意见,即政府终止该协定的“唯一理由”是履行该协定的费用较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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